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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