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
层成员的职务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经理层全体成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层成员的主要管理职能、职责权限及分工作出规
定。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层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
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如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对执行决议的进度或结果产生严重影响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经理层人员构成
第七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主要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九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照《公
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规定执行。
公司经理层构成及其成员发生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经理层职责权限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除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外,还应关注公司信息
披露,配合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开展的信息披露工作,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做出日常经营的其他决策。
第十一条 公司的副总经理分别负责以下工作:
(一)分管公司的生产、采购及设备管理工作;
(二)分管公司的产品推广及销售工作;
(三)分管公司的资本运营工作;
(四)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总工程师为公司技术负责人,分管公司技术研发工作。
第十四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工程师就其所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
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
公会。
第十六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总经理提出
对其所分管业务范围内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聘任或解聘建议,由总经理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 经理层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
重大事件及变化情况,保障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八条 总经理的日常工作形式为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会人员为经理层全体成员。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应由总经理指定一位经
理层成员代其主持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应当不少于半数的经理层成员到会方可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同意,可邀请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或该职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或其他适当人员列席。
其他经理层成员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后须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如对决定事项持有异议时,可重新召开会议研究。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检查、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总经理办公室为其常设机构。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明确的议题,并应提前由总经理办公室通知全
体参会人员。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与地点;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开会事由;
(二)主持人、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
(三)会议议程;
(四)与会人员发言要点;
(五)会议决定事项。
与会经理层成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由公司档案室负责保管,保存期应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二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