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0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使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
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规定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6 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薪酬,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规定,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的审核意见: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其他说明
1、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年度发放。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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