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5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公布了《解释第 17 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
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
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8 号》,该解释“关于不属于
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
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
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7 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二)根据《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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