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鹏盛 A 审字[2025]00125 号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三、 财务报表附注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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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82949959 传真:0755-82926578
审 计 报 告
鹏盛 A 审字[2025]00125 号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二十四)、“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9 以及“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 所述,贵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7,489.26万元,较上年325,629.83万元减少5.57%,由于收入是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且金额重大,收入的真实性、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对贵公司的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可能存在潜在的错报。因此,我们将贵公司的营业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和测试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关注定价方式、验收方式、交货地点及期限、结算方式等是否发生变化,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
(3)对主要客户的交易额和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抽取主要客户进行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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