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赖少勇)
本人作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赖少勇,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曾任
职于赛富复兴(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国浩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市思麦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世恩(深圳)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道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在2024年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
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共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两次,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共召集、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主要是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等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培训更加明确了自身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要求,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共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一次,主要是审查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同时,积极与公司相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参加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一次,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对公司现场考察及办公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内部控制、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主动获取作出独立判断和发表独立意见所需资料。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相关报道,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2024
年度现场累计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要求。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在科学决策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