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5-084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重视投资人回报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宏泰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522,897.83 元,盈余公积为 23,493,752.34元,资本公积为 10,570,853.75 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苏宏泰拟使用盈余公积 21,522,897.83 元用于弥补江苏宏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市场环境及电子行业景气度影响,营收下降业绩不达标及客户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增加,导致公司资产减值。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推动公
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宏泰盈余公积减少至 1,970,854.51 元,未分配利润补亏至 0.00 元。
四、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其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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