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5-077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时生效。
2.风险提示: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合同已就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若本合同有效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会计期间将取决于合同履行的实际进展情况,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公司收入为准。
4. 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合同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芯联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芯联微”或“乙方”)近日接到异新智造(湖北)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新公司”或“甲方”)发送的《关于异新智造(湖北)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训推一体智算集群项目成交供应商的通知》,确定大连芯联微作为异新公司的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署《智算集群项目建设及服务合同》,大连芯联微根据异新公司需求,为其提供算力集群硬软件一体化建设及服务方案,包含由计算机服务器、高性能计算模块、硬件售后服务等要素组成的硬件设备资源、软件平台及技术服务。本项目部署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总价款 13,208.56 万元(含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无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异新智造(湖北)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揭盛群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专业从事人工智能、云计算、集成电路等软硬件研发制造与系统集成,并获准经营基础及增值电信业务。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 15 号附 1 号华中科技大
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 4 号楼 4-6 层 5C11。
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分析:异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大连芯联微根据异新公司需求,为其提供算力集群硬软件一体化建设及服务方案,包含由计算机服务器、高性能计算模块、硬件售后服务等要素组成的硬件设备资源、软件平台及技术服务。本项目部署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
(二)合同总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总价款为 13,208.56 万元(含税)。
2.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节奏支付:
(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2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预付款;
(2)在智算集群涉及的高性能服务器、平台等产品到达甲方指定接收点后,甲方组织安排查验,双方当天签署完成《到货确认单》后 2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5%;
(3)在软件到货后,乙方在 4 日内,完成智算集群搭建,系统部署上线。经甲方对整体集群验收合格,双方当天签署完成系统验收单后 2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5%;
(4)智算集群系统上线并稳定运行 90 日后,双方签署完成《系统运行报告单》后 2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三)质保
本合同项下所有软硬件产品的质保期,自甲方完成对每批次产品的最终验收并正式接受之日起计算,为期 3 年。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遵守。
2.除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原因外,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系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迟延交付货物部分对应合同价款的 0.5‰/日;逾期达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收款项,并支付给甲方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继续赔偿,直至补足甲方损失。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3.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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