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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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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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在 2024 年底进场对公司进行了财务报告预审计,与公司就 2024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预沟通;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并就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合规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2、审计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在 2024年底至 2025 年 1 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预审计。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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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商誉、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开发支出等。信永中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业务实际,围绕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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