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2 18:15:05 股吧网页版
冰川网络: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定制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定制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
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定制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成都市开心加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开心加”)签署《游戏定制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成都开心加拟就满足公司的要求完成定制开发移动网络游戏《三国塔防》(暂定,以最终上线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定制开发产品”)的设计、制作、开发工作,在该定制游戏运营推广中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事宜与公司进行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定制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定制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公司拟与成都开心加签署《游戏定制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
经营的正常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将原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变更,除上述约定外,原协议各条款仍继续有效。由于成都开心加系公司持股 40.54%的参股公司,公司员工王岱在成都开心加担任董事,基于上述事实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成都开心加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签署的《游戏定制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市开心加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 1 栋
2 单元 1207 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皓

注册资本:168. 1818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成都开心加资产总额 1,117,422.94 元,净资产

-4,402.86 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950,495.04 元,净利润 358,409.97 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成都开心加资产总额 8,556,893.64 元,净资产
7,137,935.13 元。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1,454,115.50 元,净利润7,142,337.99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68.1818 40.54%

2 成都恒趣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42.0455 25.00%

伙)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