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20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预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审计结论、审计
报告出具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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