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债务和租金豁免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领湃科技获得债务和租金豁免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1、豁免借款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收到债权人暨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出具的《关于豁免借款的通知》,衡帕动力决定无偿豁免公司借款本金 6,100.00 万元。
以上债务本金为衡帕动力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豁免生效后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承担或履行上述任何责任或义务。豁免自衡帕动力盖章之日起生效。
2、豁免租金
2025 年 3 月 27 日,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新建设”)
向领湃科技出具《关于<租赁合同>租金优惠的通知》,通知中同意从 2025 年 1月 1 日开始,对双方签订的 2.4GWh 电芯产线使用厂房及动辅设备《租赁合同》、中试线厂房《租赁合同》、大储线厂房《租赁合同》、模组线厂房及设备《租赁
合同》约定的租金按照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免收租金、2028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租金按原租赁合同计算出的租金基础上
减半收取。在租赁期间,若出现重大战略重组等特殊情况,双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若有调整双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调整事项进行协商,调整前双方按本通知内容执行。
上述涉及豁免租金的具体租赁内容如下:
(1)3#电芯生产线的厂房及动辅设备,租金按照每年实际产量结算,若年实际产量低于保底产量 0.4GWh 的,则按照保底产量计算;若高于保底产量的,则按照实际产量计算。满产情况下租金为 2,194.02 万元/年,保底产量情况下年租金 365.67 万元/年。
(2)中试线厂房租金为 141.30 万元/年。
(3)大储线厂房租金为 61.25 万元/年。
(4)模组线厂房及设备租金为 280.94 万元/年。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衡帕动力为公司控股股东,弘新建设与公司同为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4QN13K9B
注册资本:150,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3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大道 11 号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进行新能源科技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民间资本投融资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展示展览服务(除展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衡阳弘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66.45
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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