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 10 号领湃科技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9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2日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爱平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74,731,838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3.46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4,180,81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14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551,0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551,02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32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551,0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05%。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利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49,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2%;反对 7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35%;弃权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51,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9972%;反对 7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303%;弃权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726%。
关联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609,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2%;反对 9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7%;弃权 2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8,6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869%;反对 9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584%;弃权 2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4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渊恺、熊林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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