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科技”或“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24年 1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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