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珠海健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截止 2010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原
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5105107。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 万股,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98 号;邮政编码为 51908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亿玖仟捌佰陆拾万伍仟贰佰柒拾伍元
(¥79860.5275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柒亿玖仟捌佰陆拾万伍仟贰佰柒拾伍元(¥79860.527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其变更办法同本章程关于董事长的产生及变更规定。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公司称总裁)、副
经理(公司称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公司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健康科技,扬生命风帆,打造世界一流的
高科技医疗技术产业集团。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医疗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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