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 号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20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84,272,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162%,其中中小股东共 202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717,8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8%。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7,554,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22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0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717,8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8%。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以现场、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82,814,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087%;反
对 1,278,6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939%;弃权 17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7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5,259,6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2946%;
反对 1,278,6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34%;弃权17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7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80,041,8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041%;反
对 4,051,0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1984%;弃权 17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2,48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0223%;
反对 4,051,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3027%;弃权17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7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80,040,7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035%;反
对 4,058,1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022%;弃权 1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43%。
其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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