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核心目的在于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通
过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价值创造能力;通过合规、高效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公司透明度,提升市场对公司的价值认同;同时利用科学的资本运作、权益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推动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的一切行为均须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基石,确保所有市值管理行为合法合规,维护良好的资本市场秩序与企业形象。
(二)系统性原则:鉴于公司市值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市值管理策略需遵循系统思考与整体推进的核心理念,全面改善并优化推动市值增长的关键要素组合。
(三)科学性原则:市值管理应遵循其固有的客观规律,采取科学严谨的方法进行市值管理行动,公司须通过科学的市值管理行为,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化原则:鉴于公司市值成长是一个长期且动态演变的过程,市值管理应作为一项持续、常态化的战略任务,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促进市场价值体现。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需保持对资本市场动态及自身市值变化的敏锐洞察,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灵活制定并适时调整市值管理策略,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引领市值管理实践,把握市场先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长是市值
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管理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推动建立市值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信息披露、投
资者关系管理、股权激励等制度,并监督执行。在以下方面承担具体职责:
(一)应当高度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公司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制定公司投资价值的长期目标。
(二)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
(三)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当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并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四)建立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推动长效激励机制的建立,充分并合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市值管理的重要参与者,应当积极参
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市值管理策略的决策,从战略高度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策略的前瞻性与可行性;
(二)监督、推动相关市值管理措施在各自分管领域的执行情况,确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参与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在遵循信息披露合规的前提下,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战略、运营状况及未来展望,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统筹推动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承担以下职责:
(一)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二)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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