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妙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及要求,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
会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以下简称“2024 年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罗妙成,女,1961 年 2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曾
任福建财经学校教师,集美财政专科学校教师,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福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福州市地方税务局鼓楼分局副局长(挂职),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系主任、科研处处长、会计学院教授,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非上市公司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不涉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或任何人员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给出专业化合理建议,审慎、独立的行使表决权,为会议作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阅读了材料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的情形。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期内召开 出席股东大会
召开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7 7 0 0 2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组织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2024 年任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就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2023 年限制性股票考核情况、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或津贴标准等事项进行审核、审议。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任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参股新设福建博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审议,积极参与了讨论并达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参加了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特别关注相关交易是否遵循市场原则,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避免利益输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 年任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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