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1: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3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时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能够规范、有序的运作,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综合考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