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5-056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
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由董事长李明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 人。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朱凡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22.83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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