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5-057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吴海贵先生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3、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监事会审慎分析后,同意公司终止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22.83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 3,504,162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256,241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前因发行人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数量应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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