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 人。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0,500.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 万元。
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万元。
二、执业诚信记录
(一)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
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上市公司 开始在本所执 提供审计服务
业时间 业时间
审计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徐俊 2010 年 10 月 2010 年 2022 年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 蔡淑娴 2019 年 1 月 2015 年 2020 年 2023 年
计师
质量控制复 朱林 2016 年 3 月 2011 年 2023 年 2023 年
核人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的处理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技术咨询执业规程。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质控与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处理的执业规程。项目组内部出现的争议,由项目合伙人处理;项目组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或质控与技术部复核人员发生的意见分歧,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会同该项目的合伙人研究处理;如仍未解决,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负责提交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组才能出具报告。
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
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二)项目质量复核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复核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复核工作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和独立于项目组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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