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3:06:53 股吧网页版
爱司凯: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智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王智波)

作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有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智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 年考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广州市市政污水处理总厂科员;2005 年 9 月至今,历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系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会前充分了解议案的背景资料,认真审阅议案相关资料,客观谨慎审议每个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王智波 9 9 0 0 5 4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前,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了解,未提出异议,并做出赞成表决。

(三)履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并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汇报,对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应建议,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履职能力方面进行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并对其履职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候选人以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技能等要素进行了充分了解,未发现候选人存在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研究探讨,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考核标准提出建议。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及向激励对象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