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7,096,905.39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分红,减去尚待支付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采用网上申购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33.00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16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03
号)。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计划 备案情况
1 年产2.2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 16,493.00 绍市发改中心备[2012]10
线GMP建设项目 号
2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73.00 嵊发改备案[2015]6号
3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112.00 嵊发改备案[2014]98号
合计 21,178.00
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募投项目“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性质,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建设,而将该募投项目的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公司拟建设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为了充分利用杭州医药港的区位优势和产学研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吸引高端技术人才,提高产品研发效率并有效降低研发成本,公司将药品研发和注册的工作从嵊州研发中心剥离,转由拟建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负责。公司变更“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原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744.76万元,合计3,286.48万元,用于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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