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新迅达 公告编号:2025-012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吴成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通
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通
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不存在委托出席),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吴成华先生主持。
5、公司部分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吕国玉、刘玉奇、赵恒勤、肖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独立
董事吕国玉、赵恒勤、肖劲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公告编号:2025-009、2025-010)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审计报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详见《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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