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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3 21:27:26 股吧网页版
新迅达: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3


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新迅达 公告编号:2025-005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以现金出售方式出售持有的深圳市利丰创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丰创达”)100%股权事宜,与烁丰智惠(深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丰智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持有的利丰创达 100%股权转让给烁丰智惠,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9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利丰创达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的资产已在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因此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减值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2024 年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利丰创达股权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与烁丰智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拟以现
金出售方式出售持有的利丰创达 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9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为利丰创达购买厂房、代缴税款及其他往来而产生
的非经营性往来款余额 438,883,296.83 元。公司拟将上述往来款转为对外投资,计入利丰创达资本公积。该事项的处置未对本次交易对价产生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利丰创达的股权,利丰创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烁丰智惠(深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营业期限:2024-12-30 至无固定期限

4.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下围工业区一路 21 号 1-34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7CP2Y31

6. 法定代表人:余秋云

7. 注册资本:50 万元

8. 经营范围: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态资源监测;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林轩正持股 80%;余秋云持股 20%

1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 交易对方偿还债务能力分析:烁丰智惠成立未满一年,实际控制人为林轩正,其持有的主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烁丰智惠(深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80%股权,烁丰智惠(深圳)物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的 80%股权。为确保交易对方付款义务的履行,担保方深圳市明泽盛实业有限公司、中能旭丰(深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惠农业产业园(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就提供前述连带责任保证事宜,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合法有效。担保方违反本条款的,视为交易对方、担保方违约,公司有权解除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不予退还交易对方定金 1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利丰创达 100%股权。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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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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