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〇二六年一月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实科技
股票代码:300513
信息披露义务一: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汇路 130 号 501 室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汇路 130 号 5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钱苏晋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 39 号院 1 号楼 11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小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 39 号院 1 号楼 11 层
权益变动性质:钱苏晋、张小红与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新增实际控制人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实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实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2
释义......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情况......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情况......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基本情况......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基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12
(一)新基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12
(二)新基集团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12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13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基集团主要负责人情况...... 13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4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1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1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
况...... 15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1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17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1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7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8
(一)一致行动协议书...... 18
(二)合作框架协议书...... 19
(三)股票质押合同......20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21
第四节 资金来源......22
第五节 后续计划......23一、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23二、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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