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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5 18:39:02 股吧网页版
恒实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一致行动协议书》《股票质押合同》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一致行动协议书》《股
票质押合同》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科技”或“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于 2026 年 1 月 5 日与持公司股份 1.32%
的股东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基集团”)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书》《一致行动协议书》《股票质押合同》。基于战略合作,钱苏晋、张小红与新基集团约定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均同意在具备法定转让条件后,由钱苏晋、张小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基集团转让当前所持恒实科技股票,且转让股票比例不低于恒实科技当前总股本的 5%。同时,钱苏晋、张小红拟将其持有的可供质押的 13,799,377 股股份质押给新基集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合计持有公司25,799,3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2%;新基集团持有公司4,15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上述协议签署后,钱苏晋、张小红及新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29,951,87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5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钱苏晋、张小红变更为钱苏晋、张小红及新基集团。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方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与股东新基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及比例的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协议签署后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签署后,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及新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29,951,87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5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钱苏晋 16,357,720 5.21%

张小红 9,441,657 3.01%

新基集团 4,152,500 1.32%

合计 29,951,877 9.55%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钱苏晋,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20*****,持有公司 16,357,720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2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 39 号院 1 号楼

张小红:女,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10*****,持有公司 9,441,657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 39 号院 1 号楼

(二)乙方基本情况

1、新基集团基本情况

名称 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汇路 130 号 501 室

通讯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汇路 130 号 501 室

法定代表人 杨巍

注册资本 26,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0MABM69KU7L

设立日期 2022 年 04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04 月 25 日至长期

许可项目: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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