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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6:59:12 股吧网页版
中亚股份: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按照本工作细则本章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战略研究小组,其成员由战略决策委员会聘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跟踪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国内外市场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向董事会提出有关公司发展战略的意见和建议;

(五) 对公司拟定的有关长远发展规划、创新业务和战略性建议等,在董事会审议前先行研究论证,为董事会正式审议提供参考意见;

(六) 调查和分析公司有关重大战略与措施的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出改进和调整的建议;

(七) 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第九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研究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长远发展规划、创新业务等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二) 由战略研究小组进行初审,并报战略决策委员会备案;

(三) 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等洽谈并上报战略研究小组;

(四) 由战略研究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决策委员会提交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根据战略研究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战略研究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成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成员代为主持。
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 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 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成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

第十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战略研究小组成员可列席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战略决策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

第二十条 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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