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10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本次放弃权利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增资事项符合杭州中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麦智能”)业务发展需要,其股权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可增强资金实力,获取技术支持,有利于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及未来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本次放弃中麦智能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会成员(签名):
胡西安 杨尧圣 施高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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