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 2025 年 8 月 29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以下
简称“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
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34 名核查对象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根据这 34 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记录,结合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其中 8 名核查对象在知悉公司可能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上述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仅知悉公司可能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并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内容等核心要素及具体实施时间,知悉信息有限。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交易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作出的自主判断,以及对相关规则缺乏足够理解所致,且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
2、另外 26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公司股票走势等自主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公司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