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5】第 08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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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附表 3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5】第 0827 号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签发了勤信审字【2025】第 181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的规定,就贵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核对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表: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孔建波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银丽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上市公司核算 2024年期初占用 2024年度占用累计 2024年度占用资 2024年度偿还累 2024年度期末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不含利 金的利息(如有) 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
业
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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