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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1:14:21 股吧网页版
金冠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童靖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童靖,作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童靖,男,汉族,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革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学历,具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资格。曾任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河南经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金冠股份(300510)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本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还担任公司第六届、第
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4 年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
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出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事姓名 席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童靖 6 6 0 0 否 2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并主持会议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全部同意。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3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 3 次,实际出席 3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人全部同意。

(2)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人同意。

(3)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人同意。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参加所有审计委员会会议,并根据独立判断发表了个人意见。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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