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 1590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汤同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8 人,代表股份 35,337,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48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4,820,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00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517,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517,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7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517,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75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288,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9%;
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3%;弃权 16,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8,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715%;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163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289,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6%;
反对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16,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9,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874%;反对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0474%;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286,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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