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汤同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04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04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04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 1590 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36,392,1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3.71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5,755,8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58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636,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8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636,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896%。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364,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0%;反对 14,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9,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127%;反对 14,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071%;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364,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1%;反对 1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8,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26%;反对 1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600%;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
3.《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364,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1%;反对 14,3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