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1 20:41:04 股吧网页版
苏奥传感: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含 1 名职工代表
董事),独立董事 2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刘静瑜女士(董事长)、戴颖先生、滕飞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孙红梅女士(会计专业人士)、金善明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其他成员

审计委员会 孙红梅女士 戴颖先生、金善明先生

提名委员会 金善明先生 刘静瑜女士、孙红梅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孙红梅女士 刘静瑜女士、金善明先生

战略委员会 刘静瑜女士 戴颖先生、金善明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红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 滕飞先生

副总经理 孔有田先生、方太郎先生、戴兆喜先生、左强先生
财务总监 孔有田先生
董事会秘书 方太郎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 凌俊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园路 158 号

联系电话:0514-82775359

联系邮箱:olive@yos.net.cn

六、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一)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家文先生、方太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其中方太郎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滕飞先生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担任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于平先生、潘传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家文先生、于平先生及潘传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滕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8,435,045.00 股,方太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89,238.00股,上述董事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蔡玉海先生、王秀红女士、田秋月女士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上述人员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玉海先生、
田秋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秀红女士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