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名家
股票代码:300506
信息披露义务人:程宗玉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65 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A 座 20
层
一致行动人:程治文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8 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A 座 20
层
股权变动性质: 减少(司法拍卖过户)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家汇”、“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名家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7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名家汇、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转让方 指 程宗玉
受让方 指 深圳市金秋创盈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 指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书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程宗玉: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住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65 号******,身份证号为 342423197005******,程宗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裁,现持有公司股份 55,296,5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7.95%。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A 座 20
层。
程宗玉先生兼任安徽兴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不存在《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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