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20:51:18 股吧网页版
*ST名家: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 公告编号:2025-09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程宗玉先生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因司法拍卖成交过户 所导致,累计变动比例减少3.36%。本次权益变动后,程宗玉先生与其子程治文 合计持有公司55,646,61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8.00%,不再为公司的第一大 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权已发生变更, 目前处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程宗玉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导致其所持 部分股份被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用于偿还程宗玉先生所负的股票质押融资贷款债
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再次司法
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
成的公告》,程宗玉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300 万股股份由魏恒彬先生竞拍成功,并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导致程宗玉先生
股份权益减少 0.43%。

2.程宗玉先生与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股份转让合同纠纷,导致其 所持部分股份被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用于履行程宗玉先生所负的支付业绩补偿款
的义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
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
进展公告》,程宗玉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20,351,996 股股份由深圳市金秋创盈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竞拍成功,并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导致程宗玉先生股份权益减少 2.93%。

二、权益变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程宗玉: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住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 65 号******,身份证号为 342423197005******,程宗玉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现持有公司股份 55,296,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5%。

程治文:男,199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住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8 号******,身份证号为 34242319970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之子,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担任公司董事,现持有公司股份 350,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A 座 20
层。

受让方情况简介

1. 魏恒彬先生,中国国籍,1988 年 3 月出生,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新
开河街道天阅海河******

2. 深圳市金秋创盈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深圳市金秋创盈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时间 2025-03-24

注册地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 4080 号侨城坊 3 号楼 9B

注册资本 14501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前海金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78,998,6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5,646,6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不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权已发生变更,目前处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次权益变动暂未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