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共有合伙人 116 人,注册会计师 69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自身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中汇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网络形式召开会议,就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内控事项,与中汇、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讨论相关时间、工作计划等,并要求做好内控风险识别、风险管控等工作。
(三)2025 年 1 月 7 日,中汇、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就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小组进场工作安排会议,确定年审小组的具体分工细及进驻现场的安排。
(四)2025 年 4 月 7 日,中汇、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就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关键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
(五)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以现场及网络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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