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或“公司”)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昊志机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1、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8 号)核准,
公司向 3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952,669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1,529,992.5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055,508.9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009 号验资报告。
2、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22,083,74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1,499,982.4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11,928,218.4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22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余额
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57,055,508.91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257,578,549.06
2 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0.00
超募资金用于提前归还银行贷款 0.00
3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23,040.15
5 应结余额 0.00
6 实际余额 0.00
7 差额 0.00
2、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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