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2020 年 11月 25日
3、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房-2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吉争雄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人。
6、审计收入: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0,500.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7、业务情况: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对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减值测试情况以及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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