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5]25000890081 号
目 录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减值测试专
项审核报告 ...... ….1-2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现金购买岳阳市显隆电机
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1-4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5]25000890081 号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现金购买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现金购买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现金购买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发表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减值测试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现金购买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减值测试的结论。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昊志机电根据交易协议中减值测试的相关约定,进行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恒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詹贤虎
中 国 广 州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资产
减值测试报告
按照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公司”)与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前身是“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隆电机”)原少数股东陈文生、周晓军、简相化、韦华才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编制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现金购买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一、基本情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昊志机电”)于 2021 年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陈文生、周晓军、韦华才、简相华签订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昊志机电拟收购陈文生、周晓军、韦华才、简相华 4 人合计持有的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显隆电机”)20%股权。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和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 6,400 万元购买陈文生、周晓军、简相华、韦华才 4 人合计持有的显隆电机 20%股权,上述股权购买
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显隆电机 100%股权,2022 年 7 月 11 日显隆电机完成
工商信息变更,显隆电机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的补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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