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审计、法制教育、不相容职务分离、交易与授权控制、会计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财产保护、预算管理、绩效考评、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子公司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投融资活动、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二)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要框架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机制,明确了各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合规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自设立
以来,各专门委员会运转良好,能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健康运行。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必要的监督作用。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等设立了总经办、证券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资材部、生产运营部、品保部、技研部、网络信息部、外联部、营销部、高速风机事业部、维修事业部、直驱事业部、精密服务事业部、合规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和分公司,并制定了相应的部门及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委派董事、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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