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20:36:14 股吧网页版
昊志机电: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5-040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10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26.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9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6.50 元 /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 日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定2024年8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6.5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01名激励对象授予818.3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因此,公司董事会秘书肖泳林先生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3.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