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6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昊志机电”)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司农审字[2025]25000890025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贵公司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
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供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计机构编制的《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程序合法、定价公允,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汤秀清先生、肖泳林先生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表: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 2024 年期 2024 年度占用 2024 年度占 2024 年度偿还 2024 年期 占用形成 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名称 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初占用资金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的利 累计发生金额 末占用资金 原因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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