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参股公司全部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将持 有的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久诚”)43.015%股权转 让给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 海久诚的股权。同日,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考虑到本次股权交易转让款涉及跨境收付,为保证合规支付,经
协商一致,2026 年 1 月 13 日,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对《股权转让协议》5.2 条中约定的支付条款进行了调整。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期付款: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后 7 日内,凸版利丰雅
高(香港)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至交易总价款的 85%,即支付人民币
120,657,075.00 元。
(1)公司已配合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或独立完成本次交易纳税申报并取得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2)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且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已取得记载其为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新股东的营业执照;
(3)目标公司已办理完成 FDI 外汇登记且公司及相关主体已办理完成接收外汇账户开立手续。
2、第二期付款:交割日次日起 4 个月内,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交易总价款的 15%,即人民币 21,292,425.00 元。
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在支付交易价款前,公司及相关方应保证其在尽职调查及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自本协议签署日至各期付款日前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若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在付款前发现任何重大未披露事项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权暂停支付相应价款,直至该事项经双方协商解决为止。暂停支付期间不视为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违约。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各方协商对支付条款进行调整,主要系考虑到本次股权交易转让款涉及跨境收付,为保证合规支付而协商一致的结果。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