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在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1),公司定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控股股东林武辉先生发出的
《关于增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董事会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武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58,019,4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8%,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南浔大道 2888 号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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