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监事会”;将其他涉及“监事会”相关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
3、部分条款仅做前述调整的,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类
型
第二条 ……营业执照号为 第二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修改
91310000770943355B。 91310000770943355B。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修改
19,353.1670 万元。 19,353.7975 万元。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 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修改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 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 新增
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353.167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 19,353.7975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 修改
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与、垫资、担保、借款、补偿或贷
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 不以赠 股计划的除外。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修改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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