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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16:07:30 股吧网页版
海顺新材: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
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八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五)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六)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七)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八)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九)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期间,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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