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5 21:23:03 股吧网页版
高澜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 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3.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股东大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70,939,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399%,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8,907,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5,220,2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142%,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5,220,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2人,代表股份25,719,1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256%,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3,687,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0,047,5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16%,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47,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28%,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9,947,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88%,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947,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07%。

(3)股东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及黄燕霞女士在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7,293,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55%。前述股东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立即停止增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违反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
超过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5%的部分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即对其持有的公司2,031,522股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

因此,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305,248,564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3,217,042股。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4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9%;反对1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